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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维朝
律师 本所创始合伙人之一。
郭律师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(现西南政法大学),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,曾担任市公证处副主任多年,1995年起从事律师工作,先后在广州、上海的著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
郭律师主要工作领域是金融、投资、房地产及诉讼、仲裁法律业务,与多家省市级银行分行、资产管理公司代表处、市级集团公司、上市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。在债权催收、诉讼及仲裁、外商投资、兼并、房地产项目及公司股权转让等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。
郭律师为多家银行(如招商银行上海分行、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等)的对公及对私贷款、信用卡催收提供法律服务,在银行贷款审查、法律诉讼、判决执行、债权谈判、债务人户籍及财产的调查方面具有丰富工作经验,具有较高债权回收的成功率。曾经代理某市“重化工业区”(合同金额三亿美金)的招商工作,代表中方进行《合资合同》、《股权转让合同》、《建设合同》的起草、法律咨询及项目公司政府报批工作。为某上海著名集团公司受让土地(土地出让金12亿人民币)和在建工程受让合同(合同金额1.6亿元人民币),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,进行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、《上海市某地块委托拆迁及部分市政建设配套合同》、《在建工程转让合同》等的协议、合同草拟工作。
工作语言:中文(含粤语)、英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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